EB-1C:跨国公司管理人员移民(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简称EB-1C),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分公司、拥有部份股份、合营、合资均可),申请人曾在中国母公司工作3年,至少有1年担任行政主管(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或专业人员均可),即可申请跨国企业高管移民。
企业家、股东、留学生家长、公司管理人员或者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或商业背景的人才等。
28岁以上、有一定经济能力、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即可申请。
EB-1C和EB-5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移民签证种类:EB-1C签证适合那些被跨国公司调派到美国的机构中的经理级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而EB-5是针对那些已经在美国投资或正在投资阶段的外国投资者。EB-1C签证的目的是允许跨国公司与境外分公司加强交流和促进商业运作,而EB-5主要是为了吸引海外投资来增加美国的就业机会。同时,两者对投资金额也有不同的要求:EB-1C的受益人不需要任何投资金额要求,而EB-5的投资不仅要投入自己的资金,还需要达到一定数额的要求。
无
家庭资产和资金来源要求
有
有(至少一年)
企业管理经验
无
无
投资要求
50万美元
无
创造就业要求
10个就业机会
12-18个月
永久绿卡获取时间
60个月
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取得身份
先条件绿卡,后永久绿卡
投资人可控
投资安全
项目可控
省时省事
可立即申请
申请条件简单
办理周期短 成功率高
一步到位
获得永久绿卡
无需解释
资金来源
无需担心
资金返还问题
免费评估
建立委托关系
准备申请材料
为申请人提供
境外业务合作潜在机会
递交I-140申请
获得档案号
移民局申请
并获得I-140批准函
美国进行
I-485身份转换
永久绿卡
EB-1C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准备的移民类签证。
EB-1C较EB-1类别中其他移民方式(EB-1A、EB-1B)受众更广泛,是国内高管、企业家等成功人士最热衷的移民方式。
不需要。因为EB-1C是美国雇佣类(Employment Based)移民中的最高级别,申请人是各行业翘楚,所以是无需劳工证的。
无语言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英语或其他语言的成绩证明,即可申请EB-1C。
移民局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是有母子公司的关系。对EB1c 的申请公司的大小或公司的生意额并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USCIS条例有要求该雇主要有在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经营生意,其中在美国的可以是子公司或分公司。另外,该公司要达到已在美国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的条件才可以做EB1c的申请。
客户背景:申请人:欧阳先生
年龄:36岁
职业:IT行业高管
申请进度:2013年8月7日:与欧阳先生签订EB-1C移民合同;
2013年11月7日:递交I-129申请到美国移民局,同时移民局发出档案号;
2014年1月21日:递交I-140,I-485申请;
2014年1月25日:获得美国移民局签发的I-129批准函;
2014年5月18日:美国移民局发出补件信;
2014年8月10日:I-140申请获批;
2014年9月31日:I-485申请获批;
2014年10月9日:拿到美国正式绿卡。
客户背景:申请人:徐先生
年龄:36岁
职业:国内某大型教育公司高管
申请进度:2013年11月:津桥移民开始接受徐先生美国EB-1C申请;
2014年3月:递交I-140,I-485申请:
2014年9月:I-140申请获批;
2014年10月:I-485申请获批;
2014年10月31日:拿到美国正式绿卡。
客户背景:申请人:冯先生
年龄:49岁
职业:国内某大型金融机构高管
申请进度:2014年6月:与津桥签约并开始准备申请材料;
2014年12月: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140和I-485申请;
2015年7月:申请人I-140获批;
2015年10月:申请人I-485获批;
2015年12月:高先生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客户背景:申请人:高先生
年龄:45岁
职业:北京某IT公司股东
申请进度:2014年10月:与津桥签约并开始准备申请材料;
2015年3月: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140和I-485申请;
2015年11月:申请人I-140获批;
2016年2月:申请人I-485获批;
2016年4月:高先生获得美国永久绿卡。